公认证国家汇总 |
需公证国家(仅申请业务) | 安圭拉、不丹、柬埔寨、老挝、黎巴嫩、马达加斯加、澳门、马来西亚、尼泊尔、巴基斯坦、巴拉圭、叙利亚、泰国 |
需认证国家(仅申请业务) | 阿富汗、安哥拉、阿根廷、巴林、玻利维亚、智利、哥斯达黎加、古巴、多米尼加、厄瓜多尔、埃及、埃塞俄比亚、危地马拉、洪都拉斯、伊朗、伊拉克、约旦、科威特、毛里求斯、缅甸、巴拿马、卡塔尔、沙特阿拉伯、苏丹、阿联酋、委内瑞拉、也门、马耳他 |
说明 | 1、通过贸促会办理的商事证明,大多数可用于商标注册的公证(目前仅发现韩国不接受贸促会的商事证明); |
组织商标 | 成员国 |
欧盟组织OHIM | 27国:英国、法国、德国、意大利、荷兰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爱尔兰、希腊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奥地利、瑞典、芬兰、马耳他、塞浦路斯、波兰、匈牙利、捷克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罗马尼亚、保加利亚 |
非洲知识产权组织African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 (简称OAPI) | 16国:贝宁、布基纳法索、喀麦隆、中非共和国、乍得、刚果、加蓬、科特迪瓦、几内亚、几内亚比绍、马里、毛里塔尼亚、尼日尔、塞内加尔、多哥、赤道几内亚 |
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frican Regional Industri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(简称ARIPO) | 15国:博茨瓦纳、冈比亚、加纳、肯尼亚、莱索托、马拉维、莫桑比克、塞拉里昂、索马里、苏丹、斯威士兰、坦桑尼亚、乌干达、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|
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 (简称WIPO,即指马德里商标) | 89国(除中国):AG安提瓜和巴布达、AL阿尔巴尼亚、AM亚美尼亚、AT奥地利、AU澳大利亚、AZ阿塞拜疆、BA波斯维亚和黑塞哥维那、BG保加利亚、BH巴林、BQ博内尔、圣尤斯特歇斯和萨巴群岛、BT不丹、BW博茨瓦纳、BX比荷卢(比利时+荷兰+卢森堡)、BY白俄罗斯、CH瑞士、CO哥伦比亚、CU古巴、CW库拉索、CY塞浦路斯、CZ捷克共和国、DE德国、DK丹麦、DZ阿尔及利亚、EE爱沙尼亚、EG埃及、EM欧盟、ES西班牙、FI芬兰、FR法国、GB英国、GE格鲁吉亚、GH加纳、GR希腊、HR克罗地亚、HU匈牙利、IE爱尔兰、IL以色列、IR伊朗、IS冰岛、IT意大利、JP日本、KE肯尼亚、KG吉尔吉斯斯坦、KP朝鲜、KR韩国、KZ哈萨克斯坦、LI列支敦士登、LR利比里亚、LS莱索托、LT立陶宛、LV拉脱维亚、MA摩洛哥、MC摩纳哥、MD摩尔多瓦、ME黑山共和国(前南斯拉夫)、MG马达加斯加、MK马其顿共和国(前南斯拉夫)、MN蒙古、MX墨西哥、MZ莫桑比克、NA纳米比亚、NO挪威、NZ新西兰、OM阿曼、PH菲律宾、PL波兰、PT葡萄牙、RO罗马尼亚、RS塞尔维亚及黑山共和国(前南斯拉夫)、RU俄罗斯、SD苏丹、SE瑞典、SG新加坡、SI斯洛文尼亚、SK斯洛伐克共和国、SL塞拉利昂、SM圣马力诺、ST圣多美和普林西比、SX圣马丁、SY叙利亚、SZ斯威士兰、TJ塔吉克斯坦、TM土库曼斯坦、TR土耳其、UA乌克兰、US美国、UZ乌兹别克斯坦、VN越南、ZM赞比亚 |
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The 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(简称BOIP) | 3国:比利时、卢森堡、荷兰 |
特殊区域 | 主要国家 |
中东地区 | “中东”不属于正式的地理术语。“中东”概念究竟包括哪些国家和地区,国内外尚无定论,但一般泛指西亚和北非地区,约17个国家。 传统上的“中东”一般说来包括:巴林、埃及、伊朗、伊拉克、以色列、约旦、科威特、黎巴嫩、阿曼、卡塔尔、沙特阿拉伯、叙利亚、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也门、巴勒斯坦、马格里布国家(阿尔及利亚、利比亚、摩洛哥、突尼斯)、苏丹、毛里塔尼亚和索马里、塞浦路斯和土耳其。 其中,除以色列和塞浦路斯外,都是伊斯兰国家,而在这些中东伊斯兰国家中,土耳其、伊朗为非阿拉伯国家,北边的阿富汗也与中东有密切联系。 特别注意的是,土耳其和塞浦路斯在地理上属于中东地区一部分,但他们自身认为属于欧洲。 |
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| 7个酋长国:阿布扎比(英语:Abu Dhabi)、迪拜(Dubai)、沙迦(ash-Shariqah或Sharjah)、哈伊马角(Ras Al Khaimah)、阿治曼(Ajman)、富查伊拉(Fujairah)、乌姆盖万(Umm-al-Qaiwain),通常迪拜就是指阿联酋 |
申请/审查特殊情况介绍 |
泰国 | 包6项商品 |
越南 | 包6项商品 |
智利 | 包10项商品 |
印度尼西亚 | 包10项商品 |
尼日利亚 | 商品可以选35个单词 |
沙特阿拉伯 | 公告时商品过多超出空间,会增加收费,预计商品不要超过20个 |
伊拉克 | 商品涉及子分类的则增加费用 |
叙利亚 | 包10项商品 |
黎巴嫩 | 包10项商品商品最好不要超过12个单词,否则会产生多余的公告费用 |
乌克兰 | 指定颜色会增加费用 |
委内瑞拉 | 该国家不接受尼斯分类,每次在正式提交时会再由代理进行检查,可能会产生不同类别,需要申请人再次确认申请项目 |
美国 | 1、以已经使用作为提交基础,则需要提供使用证据,意向使用的在核准后会增加宣誓费用;2、非规范商品费用会增加;3、极易产生补正类审查意见,我司费用已包括此类意见答复 |
加拿大 | 1、无分类制度;2、不接受特别宽泛或特别细的商品名称;3、我司针对一些简单的修正已经可以免费答复,但复杂的仍有可能产生答复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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